一、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是什麼?
地價稅基本稅率為10‰,一般用地採累進稅率課徵,稅率從15‰到55‰。因此在同一縣市所有土地越多,地價總額將愈高,適用稅率則愈高。若土地為自用住宅用地,稅率固定為2‰,相較基本稅率相差4倍,稅率較低且免於累進。

二、如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?
自住宅用地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系親屬其中一人,在申請自用的房地辦竣戶籍登記。
(二)申請自用的房地沒有出租或營業。
(三)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。
(四)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,只能准一處自住用地。
(五)每一土地所有權人核准自用面積,全國都市土不能超過300平方公尺(約90.75坪),非都市土地不能超過700平方公尺(約211.75坪)。
三、如何申請?
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需要在地價稅開徵40天前(也就是9月22號前)提出申請,經核准後才可自當年度起享有地價稅優惠稅率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