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介人員不一樣

7 月 24, 2023 | Uncategorized

代銷人員與仲介人員哪裡不一樣?仲介人員還有再區分不同嗎?

我們先從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說起:


1、經紀業︰指依本條例規定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之公司或商號。
2、仲介業務︰指從事不動產買賣、互易、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。
3、代銷業務︰指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,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之業務。
4、經紀人員︰指經紀人或經紀營業員。


基於以上可知,不論是代銷公司或仲介公司,都是所謂「經紀業」,差別在於經營的標的類型不同

而不論賣預售屋的代銷人員,或是賣中古屋的仲介人員,都是所謂「經紀人員」,差別在於執行的業務性質不同。

不過必須注意,「經紀人員」又可再區分為「經紀人」或「經紀營業員」,這二者則有相當程度的區別。


1、經紀人︰職務為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。
2、經紀營業員︰職務為協助經紀人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。

既然政策與法規對於「經紀人」或「經紀營業員」二者的定位有所不同,此二者的資格門檻勢必有很大差異。

以積極資格而言:
1、經紀人︰須經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考試及格,及具備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,並依規定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者,使得充不動產經紀人。
2、經紀營業員︰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、團體舉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合格或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,並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、團體登錄及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,即得充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。經紀營業員訓練不得少於三十個小時。


基此,「經紀人」須經國家考試及格,且終身有效,而「經紀營業員」只須受訓30個小時。則此二者的專業知識或執業成本將有差異,雖然如此,不論「經紀人」或「經紀營業員」,品德仍然是不可忽略的要素之一,但若能兼顧專業、經驗、品德,那就能有更高的機率順利執行所託。